开封博凯生物化工有限公司4000t/a农药中间体扩建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
发布时间:2023-01-18 浏览次数:1094 来自: 开封博凯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开封博凯生物化工有限公司4000t/a农药中间体扩建项目位于开封市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项目为扩建工程、不新增占地,工程总投资3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80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8.97%。劳动定员300人,年工作日300天,三班两运转工作制。
二、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主要污染因素
(1)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工艺废水、车间地面冲洗水、洗釜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以及员工生活污水。
(2)废气:本项目废气污染源包括:工艺废气、储罐及生产装置VOCs无组织排放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危险废物焚烧炉焚烧废气、食堂油烟等。
(3)固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有釜底残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以及员工生活垃圾等。
(4)噪声:本工程的高噪声设备主要有各种泵类、风机、冷却塔等,设备声源值在75~85dB(A)之间。
三、污染物防治措施
(1)废水:
本工程废水主要包括工艺废水(具体包括:(1)虫螨腈生产线:①噁唑酮工段27.29 t/d,②2-氯代丙烯腈工段5.21 t/d,③氯甲基乙·醚工段0.68 t/d,④DMF精馏釜废水4.47 t/d,⑤虫螨腈工段 34.67 t/d;(2)嘧菌酯生产线:①4,6-二氯嘧啶工段6.07 t/d,②苯并呋喃-2(3H)-酮工段4.54 t/d,③(E)-2-[2-(6-氯嘧啶-4-基氧基)苯基]-3-甲·氧·基·丙·烯·酸·甲·酯工段9.32 t/d,④嘧菌酯工段12.0 t/d;工艺废水的总产生量为103.85 t/d),车间地面冲洗水(0.64 t/d)、生产设备清洗废水(20.0 t/d)、真空泵废水(96 t/d)、前期雨水(4.8 t/d)以及员工生活污水(28.8 t/d);此外还有循环冷却排水(100 m3/d)、为清净下水,经市政污水管网直接进入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故全厂需要进入污水处理站的废水量为254.09 t/d。
本项目废水有以下特点:废水量相对较大;生产工艺废水中带有大量的三乙胺、甲·苯、DMF、等有机物,以及氯化钠、氯化铵、钾盐等无机盐类,属高盐、高浓度有机废水,可生化性较差。项目废水采用“MVR+铁碳微电解+芬顿高级氧化+混凝沉淀+氨氮吹脱系统+一级DPABR厌氧池+DPSBR生化池+氧化除磷池+二级DPABR厌氧池+DPMO连续好氧池+BAF深度脱氮池”处理工艺。考虑到实际生产的废水量会有一定的波动,故本项目污水处理站的设计处理规模为300 m3/d。
本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厂区总排口的水质浓度为COD 174.7mg/L、BOD5 21.2 mg/L、SS 35.9 mg/L、NH3-N 4.1 mg/L、总氮 14.1 mg/L、无机盐类26.6 7mg/L,均可以满足《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1135-2016)、及开封市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的要求,再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废气: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包括:工艺废气、储罐及生产装置VOCs无组织排放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危险废物焚烧炉焚烧废气、食堂油烟等,本项目废气产排情况见表1:
表1 本项目废气产排情况一览表
排放形式 | 废气量(m3/h) | 污染物名称 | 产生情况 | 处理效率 | 排放情况 | 排放参数 | 治理措施 | ||||||||
mg/m3 | kg/h | t/a | % | mg/m3 | kg/h | t/a | 高度(m) | 温度(℃) | 直径(m) | ||||||
有组织废气 | 80000 | 甲·苯 | 299.13 | 23.93 | 172.3 | 98 | 5.98 | 0.48 | 3.45 | 15 | 20 | 0.6 | 经“两级喷淋塔+旋风除湿+RTO焚烧炉”装置处理后,再经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 | ||
乙醇 | 257.29 | 20.58 | 148.2 | 98 | 5.15 | 0.41 | 2.96 | ||||||||
DMF | 102.60 | 8.21 | 59.1 | 98 | 2.05 | 0.16 | 1.18 | ||||||||
甲醇 | 41.67 | 0.83 | 6.0 | 98 | 0.83 | 0.017 | 0.12 | ||||||||
三乙胺 | 23.09 | 1.85 | 13.3 | 98 | 0.46 | 0.037 | 0.27 | ||||||||
乙酸丁酯 | 343.75 | 6.88 | 49.5 | 98 | 6.88 | 0.14 | 0.99 | ||||||||
VOCs | 88.09 | 7.05 | 50.74 | 98 | 1.76 | 0.14 | 1.01 | ||||||||
氯化氢 | 1491.1 | 119.29 | 858.9 | 99.9 | 1.49 | 0.12 | 0.86 | ||||||||
氯·气 | 11.98 | 0.96 | 6.9 | 99.5 | 0.060 | 0.0048 | 0.0035 | ||||||||
溴化氢 | 62.5 | 5.0 | 36.0 | 99.5 | 0.31 | 0.025 | 0.18 | ||||||||
10800 | 危险废物焚烧 | 颗粒物 | 80 | 0.86 | 6.22 | 90 | 8 | 0.086 | 0.62 | 25 | 120 | 0.4 | 经“SNCR脱硝+急冷塔+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器+降膜吸收器+碱洗塔+热风炉升温+低温SCR脱硝”处理后、再经1根25m高排气筒(P3)排放 | ||
SO2 | 75 | 0.81 | 5.83 | 80 | 15 | 0.16 | 1.17 | ||||||||
NOx | 280 | 3.02 | 21.77 | 80 | 56 | 0.60 | 4.35 | ||||||||
HCl | 500 | 5.4 | 38.88 | 99 | 5 | 0.054 | 0.39 | ||||||||
二·噁·英·类 | 5.27×10-7 | 5.69×10-9 | 4.10×10-8 | 90 | 5.27×10-8 | 5.69×10-10 | 4.10×10-9 | ||||||||
10000 | 污水处理 | VOCs | 13 | 0.13 | 0.91 | 90 | 1.3 | 0.013 | 0.091 | 15 | 20 | 0.8 | 经“碱洗+生物除臭+活性炭吸收”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P2)排放 | ||
H2S | 1.0 | 0.01 | 0.72 | 90 | 0.1 | 0.001 | 0.07 | ||||||||
NH3 | 4.0 | 0.04 | 0.3 | 90 | 0.4 | 0.004 | 0.03 | ||||||||
职工食堂 | 8000 | 食堂油烟 | 3.5 | / | / | 90 | 0.35 | / | / | 经1套油烟净化装置进行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 | |||||
非甲烷总烃 | 0.062 | / | 0.444 kg/a | 0.062 | / | 0.444 kg/a | |||||||||
无组织废气 | 生产装置区VOCs | 0.839 kg/h、6.041 t/a | 加强厂区内部管理,减少无组织排放 | ||||||||||||
污水处理站
| VOCs | 0.01 kg/h、0.072 t/a | |||||||||||||
H2S | 0.001 kg/h、0.007 t/a | ||||||||||||||
NH3 | 0.004 kg/h、0.029 t/a |
本项目VOCs废气的主要成分为乙腈、甲·苯、DMF、三乙胺、乙醇、乙酸丁酯等小分子有机物。本项目生产工艺VOCs废气经“两级降膜水吸收+一级碱喷淋”处理后、再经管道引入全厂VOCs治理装置进行处理;本项目储罐大、小呼吸,危险固废暂存间VOCs废气经管道引入全厂VOCs治理装置进行处理,再经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
本项目废气治理装置配套的引风机风量为80000m3/h,则本项目VOCs废气的产生量为69.86 kg/h、503.0 t/a,产生浓度为873.3 mg/m3;根据设计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VOCs治理装置的处理效率可达98%以上(本次评价取保守值98%),故经治理后的VOCs排放量为1.40 kg/h、10.06 t/a,排放浓度为17.5 mg/m3,再经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本项目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的排放浓度、及处理效率均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的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20mg/m3,15m高排气筒对应的允许排放速率为10kg/h);同时也满足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的要求(有机化工业:非甲烷总烃建议排放浓度≤80 mg/m3、建议去除效率≥90%)。
本项目危险废物焚烧废气经处理后、可以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的相关要求,再经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达标排放。
本项目生产区的无组织废气排放量为VOCs 0.839 kg/h、6.041 t/a;污水处理站的无组织废气排放量为VOCs 0.01 kg/h、0.072 t/a,H2S0.001 kg/h、0.007 t/a,NH30.004 kg/h、0.029 t/a。
(3)固废: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有釜底残渣、污水处理站污泥、混合无机盐类、废活性炭、以及员工生活垃圾等。
釜底残渣、污水处理站污泥、混合无机盐类、废活性炭等,为危险固废,采用专门容器收集,暂存于危险固废暂存间内,混合无机盐类、预处理工段污泥等定期交由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化工段污泥、釜底残渣、废活性炭等进入公司危险废物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员工生活垃圾由当地市政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4)噪声:
本项目东、南、西、北厂界昼夜间噪声的预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5)风险分析
本项目所涉及物料具有一定的可燃性和有毒害性,具有潜在危害性,尽管采取严格的防范措施后,事故发生概率较小,但仍要从建设生产、贮运等方面积极采取防护措施,以确保项目安全生产。在此基础上评价认为该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开封博凯生物化工有限公司4000t/a农药中间体扩建项目在认真落实环评中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满足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要求后,本项目的建设可以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协调发展,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获取征求意见稿的方式
(1)登陆链接:https://pan.baidu.com/s/1PqY-x6-U7QItllRiWKbgYw
提取码:oogl,有效期十个工作日;
(2)发送电子邮件到1535472824@QQ.com索取,有效期十个工作日。
(3)到河南绿立方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及联系方式见下文)查阅纸质版,有效期十个工作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范围:受建设项目影响和关注工程建设的公众。
主要事项:对工程选址的意见,对工程建设的意见,对工程拟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您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信箱以及邮寄信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
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单位名称:开封博凯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单位联系人:阮肖楠
单位地址: 开封市禹王台区精细化工园区
单位联系方式:0371-86586659
单位邮箱:2221544747@qq.com
八、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河南绿立方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区国基路2号东区27号楼东1号
单位联系人:代工
单位联系方式:0371-66682158
单位邮箱:1535472824@QQ.com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不少于10日。